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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静香挺有自知之明的,她那副瘦弱的身姿,确实不是很养眼。

(许凌霄的骚操作,让她误以为这泽水镇的人,大都是舔颜狗。

“一份猪头肉,多给我淋点汁。”

“给我也来一份,我要猪耳朵的地方。”

……

少年争先恐后地抢占摊前的占位,生怕没了。

“可馋死我了!

馋了我一个晚上,你们昨天吃的时候,可没有记得留我一份,光让我闻着那味了。

今早上先生的讲义,我都没听清楚,浑浑噩噩地光想着这味道。”

一个胖墩少年小拳拳锤打着吴文清的胸·口,继续诉说,“文清你可真不够意思,我在宿舍这么长时间,不见你拿出来,我一去洗澡,你就……

就……

说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

你是不是不拿我当兄弟。”

这位胖墩名叫熊乐,家中在县城有几个金铺子,在泽水镇算是金字塔的家庭。

有奸·情,本来退居二线的吴静香,又忍不住冒出头来吃瓜,大哥的兄弟情?

风卷残云,不留一点肉渣,七八个少年很快把猪头肉饭吃光,整个吃饭的过程,光听见叮呤的碗筷碰撞声。

大哥的同学,吴大城原本想打五折,只收个本钱。

这种破坏价格市场的行为,被吴静香立刻制止了,而外送了他们一人一大碗粥。

爹娘来小镇摆摊子,吴文清十分支持,他以前总在先生家吃饭,不是自己家,还是有一道天然的隔阂。

现在的他终于有借口,不用再去先生家。

念及此吴文清愉快地提起手中的筷子,不得不说自家妹子做这猪头肉的一觉。

刚才怎么没有瞧见妹妹?

他眼睛扫向四周,发现自家的妹子此时正跟一位俊美无双的少年郎交谈,两人言笑晏晏,共同玩赏着某只小狗。

吴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