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她的所有校服背后,都用水性笔潇潇洒洒地写了傅嘉延三个大字。

神奇的是,同样是明着追求,唐曼语名声比原主好听太多了。

可能是因为唐曼语性格比较酷,惹女孩子喜欢,然后长得比较好看?

追男生这种事放在原主身上,叫做脑残。

放在唐曼语身上,叫做个性。

也许确实挺有个性,但用这种个性对待她,沈荔只想说抱歉,她很不爽。

她眯了眯眼,一字一句说得清晰:“下次商量事情把嘴放干净先,然后把尊重两个字打在脑门上,否则我不会奉陪。”

唐曼语以为沈荔只是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这样的态度和气场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唐曼语自认无法忍受,“我操”一声,上前一步试图拽住沈荔的衣领直接动手,沈荔先一步压制住了她:“您是真不懂好好说话。”

唐曼语瞪了她一眼,不想把事情重复第二遍,提起来无异于伤口上撒盐。在她看来沈荔就是在充愣装傻,真不准备讲这话了,和其他三名女生隔空眼神交流,点头示意。

那三名女生是唐曼语的跟班,身高身材着装风格都和唐曼语挺像,回使了眼色后默契地冲了上来,战火就此点燃。

沈荔上辈子学过防身术,是经过严格考核才结业的。唐曼语带了三个细胳膊细腿的女生一起来,看着气场全开其实花拳绣腿,她压根儿没放在心上。唯一担心的是,拳脚上的功夫会不会随着她的灵魂一起穿过来。

结果上手起来,她发现担心都是多余的,这身体的硬件是真的好。估计原主没少经历校园霸凌,经常打架斗殴,保留了不少肌肉记忆。

沈荔觉得自己虽然淑女形象不保,爽也是真的爽。不知道有没有人说过,打架其实是很痛快解压的,正好调剂一下单调的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