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下午,我还是如愿同夫子一道,泡到了这泛着微微硫磺味道的池子。

他微阖着眼,我淌水过去,手臂挨到了他的:“阿齐。”是了,正式告别了那万里外的皇城,我自此称他大名,或者修齐,或者阿齐。

“怎么了?”

我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抬眼看他:“小林子在外面守着呢。”

对视了一会儿,他轻笑:“你想做什么。”

我清了清嗓子,稍退开些。“哦……没什么呀,只是想提醒你,一次最多泡上一刻钟,就得上去休息一下,我刚刚已经取来了出水可以披的袍子,挂在那处架子上了,莫要再着凉。”一指不远处的木支棱。

他水下的手搭上我的腰,转身面对我,另一手撑在池边,我就成了,被他圈在怀里的姿势:“你怎么每每不分时刻地撩拨,可就从来学不会,一鼓作气,有始有终呢?”

☆、真不知道巴登巴登做错了什么,霍亨索伦

温泉果然养人,泡累了还可以煮个蛋吃,夫子这几日都能去林子里猎些新鲜野味,在院子里烤起兔子了……自从早餐的香肠片,我有些不太确定地回答他,“有可能是生的”之后。

他大约是觉得,我这茹毛饮血的口味,是被当地食物的不富足、好风干腌制储存给带歪了。

最初给我们送粮,后来时常来讨奶茶喝的小姑娘叫依冯。不知是夫子语言能力太过优越,还是单纯的学习能力太强,又或是对小孩子心思透彻,他俩时常也能连比带划地交流上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