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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小人虽然没做过书童,但会努力学习,您若是现在有用得上小人的地方,尽管吩咐便是。”

少年着一件褐色连身短袍,外披靛蓝短袖交叉襟上衣,腰系同色系腰带,长裤塞进小黑靴子里,头扎高马尾,面上虽有伤口,五官却清秀干净,整个人显得十分利落,比之方才在雨里的狼狈模样可要好看多了。

韩时卿微愣,脸色白了白。

在前世,韩时卿是看着江煜长大的,见证着他从一根小烂葱长成挺拔俊俏的少年郎,再变成一个六亲不认的狗男人,这段过程俩人共同经历的种种喜怒哀乐,哪是那么好忘得?如今看着这样的江煜,不禁让韩时卿的心肝脾胃肾都跟着揪的难受。

都让他滚了,结果这混蛋竟然滚了一圈,又他娘的滚回来了,当真有病。

“哼。”韩时卿冷笑,用书卷遮住下半张脸,小声嘀咕,“这小人倒是叫的顺溜,毕竟本来就是个‘小人’…”

“在我面前不用自称小人,只需称呼‘我’便好了。”卢德申越看江煜,越觉得顺眼,便说道:“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大人,只是个普通的教书先生,你与时卿一起喊我先生就行。”

“哼。”韩时卿翻了个白眼。

“你叫韩煜是吧,竟是与时卿一样的姓氏,当真巧合。”卢德申捋了捋自己的小胡子,招呼江煜过来,问道:“我见你有几分机灵,谈吐也像知晓些礼数的,为何会做了街边乞儿,还被那帮混小子这般欺负?”

听了这话,韩时卿从鼻孔里出气,瞪着江煜小声磨牙,“堂堂九皇子能不机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