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血液的流速加快了。”他认认真真地看着我。
“你又看不到我的血管,怎么知道我的血液流速加快了?”我死鸭子嘴硬,虽然我不知道我在嘴硬什么。
“我看得到。”他眨了眨眼睛。
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响彻在林间,刀锋顺着空气的方向挥出,在风中撕扯出声响,随着几声轻微的断裂声,树木的枝条应声而断。
小孩子拿着柴刀,睁着漂亮的眼睛,站在满地的金黄里,静静地看着身前人:“……只要掌握这些就可以模仿出歌的动作了。”
眼神再度恍惚,小孩子的身影和身前的男人重合起来。
“你看得到吗?”我问,“肌肉的收缩,血液流动,骨骼的方向,肺部的运动,你……看得到吗?”
“看得到。”他说。
我见过他。
我一定见过他,但是我不记得他了。
我竟然不记得他了。
心里有个声音这么对我说,是质问,也是一种失去了重要之物的悲怆。
这种感觉,很不好,活似我自己是个做了不可饶恕的人渣混帐事儿的人渣,可是我一点也记不起来我自己干了什么人渣混账事儿。
心里像是被堵了一块石头,闷得慌,堵得慌,我抓起旁边铺开的被子,被褥一卷儿,我把自己卷进了被窝里,闷在了只有自己的世界里。
“你不高兴吗?”他的声音在外面响了起来。
声音平静,可我却硬生生从里面听出了一种茫然无措。
我抿了抿唇,从被窝里坐了起来,双眼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告诉他:“我见过你的,我一定见过你的,可是我……不记得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