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什么也没说,接受了敖顺送来的“食物”。

接下来的几天,敖顺总能给亚当捉到“强盗”。面对这些所谓的“强盗”,亚当也不再说什么了。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在这种情况下稍微任性一下便好,过头了,就是糊涂了。

得到血液的补充,亚当的伤势好得很快,唯一的遗憾就是精血依旧空空如也。一年的时限,是如何都跳不过的。

也曾想过干脆吸了敖顺,一条白龙,那可是大补。

不过以两人现在的实力差距,恐怕就算亚当能咬上敖顺的脖子,也没有机会吸光血,反倒是葬送了自己。

半个月之后,亚当已经活动自如了。

“接下来,要去哪里?”亚当问。

“去哪里?”敖顺皱起眉头:“你想去哪里?”

去哪里有这里好吗?在敖顺看来,最为理想的就是老老实实呆在这个洞穴里,等到一年之后亚当的实力恢复,到时候再做打算。

不过他自己也明白这不太可能,在他眼中,亚当是个失忆的人。如果是原来的亚当可能还会耐着性子老实地呆着,失忆的亚当,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呆着一个不见天日的洞穴里度过一年呢?

不过也没事,只要别回北冰洋就行了。在凡间行走就算出了点什么事,以敖顺的实力要摆平还是轻而易举的。

“我想出去走走。”亚当说。

“出去走走?也行吧,我陪你去。”不就是当一年的保姆嘛,敖顺想。

走出洞穴,亚当抬头仰望天空。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大地,也照在他的身上。

感觉,连对阳光厌恶的感觉都没有了。月石残片果然是有利于血族抵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