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书生进京赶考,迷路,遇见神女在水边嬉戏,遂睡之,多年后,神女消失不见,书生发现大梦一场,继续赶路。书生高中状元,神女托梦已选好一名良家女子给书生做媳妇,与神女相貌相类,后发现良家女子乃是尚书之女,喜结连理。
“替身也能吃,不挑。”
宋凌霄强忍着吐槽的欲望,连着看了好几本这样的以进京赶考的书生为主角的yy小说,他迟疑着问苏老三:“这就是现在最火的通俗小说吗?”
“正是,除了被说烂的三国故事,就属这种才子佳人小说最受欢迎了。”苏老三笑道。
这哪是才子佳人,这明明就是艳遇小说,满足穷秀才的幻想罢了,粗陋的文笔,油腻的桥段,看一本就能少吃一顿饭。
“掌柜,你说实话,你觉得这种小说好看吗?”宋凌霄忍不住怀疑起自己的审美来。
“小老板出身不凡,又在国子监上学,是贵人了,认为这种小说过于低俗无聊,也是很自然的。”苏老三没有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但是显然,在宋凌霄的审美,和书生进京赶考的艳遇故事之间,他是偏向后者的。
“那就是说,你觉得还是挺好看的。”宋凌霄陷入了沉思。
做通俗小说最危险的就是以自己的审美妄自评判大众的喜好,可是宋凌霄又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就是现在最流行的书,他看不进去。
完犊子了,这还做什么通俗小说!
就像全职写手写网络小说,发现销售榜靠前的书踏马一本都看不进去,那还写啥,趁早收拾回去上班!
扎心归扎心,但事实如此,宋凌霄不得不忍痛承认,也许……
他做不了通俗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