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页

郑九畴一听,好奇心更盛,听这个“银鉴月”的书名,似乎与他的《金樽雪》是同一类型的书,郑九畴甚至怀疑,是不是有人看了他的《金樽雪》,所以起了一个可以对仗的书名来呼应。

在亲妈眼和自恋方面,目前郑九畴仍无敌手。

既然是同一类型的作品,会有什么内容,能把他吓退呢?

宋凌霄的这种说法,不仅没有消减郑九畴的好奇心,反而还激起了他很强的胜负欲!

什么,竟然有一个同类型作者,会把已经成名的前辈吓退!不要开玩笑了!

宋凌霄虽然已经两个月没见到郑九畴,但是,当郑九畴眼中燃烧起浓烈的胜负欲时,他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

是的,这个英俊的帅小伙,坐拥美娇娘的人生赢家,他还是当初那个会为了莫名其妙的事情杠上的多血质青年!

“对了,最近你有什么新点子吗?礼部的崔主事,好几次派人来问我,《金樽雪》的作者有没有新作品可以在邸报上连载。”宋凌霄笑眯眯地问道,关乎凌霄书坊的赚钱大计,他总是能够如春风拂面般温和。

郑九畴抓了抓微微长出些毛刺的下巴,抻了抻下颌骨,咽了口唾沫,说:“我夫人她倒是有不少故事,想让我写出来,但是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如果宋公子你对这类主题感兴趣,我再跟我夫人商量商量。”

宋凌霄一听到“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就知道药丸,郑九畴这种体验派的天才作者,只能写好他觉得巨有意思或者巨虐的内容。

文章憎命达,在郑九畴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现在只有希望他会试落榜了……不对,开个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