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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祁一来就每天下馆子, 这就使得那些每天啃面包的当地居民很不爽。

黑吃黑在这里是常态, 但很可惜、结果是他们被吃了。

没有人在时祁的身上见过魔法波动亦或者是斗气力量,那些家伙都是由手起刀落一击致命!

这比经验最丰富的老猎人还要厉害。

等到第十天的时候, 时祁已经挑了但丁镇里面的一个小势力团伙,成功的晋升成为了小头目。

当时祁再次来小酒馆的时候,身边风风火火的跟了一群小弟,有人端茶、有人倒酒,完全看不出来是一个刚刚来到这里才十天的小家伙。

身为老坦布尔人的酒馆老板很想不通, 为什么小家伙在这里混的如此之好。

之前杀人的时候,小家伙得罪了很多人。

可是怎么一转眼之后,小家伙已经前呼后拥了?

其实时祁用的方式很简单,对于这种穷凶极恶的家伙们来说,纯粹的威逼是没有用的。

等那个小团伙来找自己的时候,时祁仗着与生俱来的战斗技巧先干掉了他们的头儿,然后直接割掉了他的脑袋摆在桌子上和他们谈交易。

“我很穷,身上没有几个银币。”

“为了活着而来到这里的你们应该不至于替别人出头,与其和我不死不休,不如我们想想赚钱的方式。”

“这里的每个人,他的脑袋都价值最少十个金币。”

说话间时祁打开窗户,这里摆着的都是之前被她杀掉的小混混的头。

虽然时祁看起来年纪小,但她这一手完完全全的把其他的小混混们给镇住了,杀人容易、但是杀完了之后还把头割下来自己在房间里面照常生活的,这就很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