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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随园先生回来,顾箬笠的书院生活过的多姿多彩。

顾箬笠的画画的十分不错,线条狂卷,大开大合,完全不像闺中淑女的风格。而写字坏也就坏在这里,狂草潦倒。随园先生看着她那些字,冷笑:

“别人写字,最多是丑,你写的字,简直会动!十日之内,若是没有长进,后山那半坡的油菜花,全都归你了!”

顾箬笠颇有些蔫蔫的,老老实实蹲在座位上练字,写了没几个,就抄着东西到了林菘桌子上。

林菘不理她。

顾箬笠没骨头一样,双手捧着毛笔:“林乡君,表妹,好表妹!”

林菘不为所动。

顾箬笠拉拉他衣裳:“菘儿!好菘儿!天底下最招人喜爱的小姑娘小菘菘!”

林菘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黑着脸接过了笔。

“这是二十个大字,你照着临摹便成了。你小时候实在太懒,想把字练好,呵,这辈子都别想了。只不过,稍微注意字形,混过先生那关还是容易的。”

于是,顾箬笠这几日安分练字,也不去挑衅孟云秀。实在懒散无聊的时候就拿着笔墨跑到林菘桌子上。

顾箬笠没什么正形,半趴半坐,林菘桌面被她侵占去半壁江山。

林菘神色冷冷的看书,不怎么理会她,也不撵她。

练了许久,她拿着自己的字和林菘的帖子对照:“明明我和你的字写的都差不多,先生怎么非揪着我不放?”

林菘看了一眼她的字,字如其人,张牙舞爪、龇牙咧嘴,实在不知道,她怎么能厚颜无耻说出“差不多”这三个字来的。

孟云秀灰头土脸的穿进学堂,从廊檐外边,叫了顾箬笠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