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企图绕向我们两边的时候,三百名骑士随着我的号令迅速跟上了左路敌人的尾巴,在马贼们惊讶的眼神中,我把手中的长枪送入了他的心脏,鲜血顺着枪尖激射而出,洒在我的盔甲之上。在这同一时刻,身后的骑士蜂拥而出,每一次刺出手中的长枪,都会毫不留情的带走一条生命。而那些身手灵活,没有被直接击中的家伙也绝对不可能在如雷的铁蹄下生存,这就是超重甲骑兵的冲击力和破坏力!
为首的盗贼终于意识到了他计划的失败,但他再一次选择了错误的战术,而这次错误却彻底把他送入了地狱的深渊。也许是飞洒着的鲜血刺激了他的神经,他呐喊着召集所有人朝着我们冲来,企图来一次大围攻,采用什么群狼战术。可是他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实力,即使是再凶残的野狼,当它失去了锋利的爪牙之后,也就没什么可怕了。而现在他们面对我们已经彻底失去了有利的武器,本来就不能对重装甲骑兵造成多少威胁的弓箭,在面对盔甲和魔法的双重阻挡以后,对我们的伤害力等于零,他们能够威胁的也许仅仅是我们坐下的战马。而轻骑兵所使用的斩马刀往往还没有碰到对手,就被长枪挑落马下,很快变成一堆肉泥,即使侥幸砍上了对手,也只能给我们这批身着重甲的铁家伙造成微不足道的伤害。
杀戮在进行,那些马贼怎么也不会想到,在半天前他们正在进行一场杀戮,而在半天后他们竟会变成杀戮的目标。在我冲上前去,一刀砍掉那个一会儿之前还在大放厥词的盗贼头领的脑袋之后,盗贼们的心理防线开始崩溃了,他们不能忍受着地狱般的场面,接着他们试图投降。但我不需要俘虏,更不需要这么一班没有人性的俘虏,“杀无赦!”的命令被很好地实施下去,身着各色盔甲的盗贼一一授首,仅有少数见机早的盗贼得以在这一场杀戮中逃脱。
喧嚣结束了,呐喊结束了,一切又归于宁静。我悲哀地看着脚下的土地,生命的终结居然是如此轻易,不知这地下的近两千具尸体能否祭奠丧命于他们手中的亡魂。身边的静还是那么飘逸、优美,在她的衣衫上没有染上一丝血迹,虽然锋利的岩刺是这场杀戮中最可怕的武器。什么时候我才能像静一样,面对生命的逝去而无动于衷呢!
第四十四章 耻辱
在这场血战中,占有绝对优势的我们伤亡情况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我的部下们以七十六人轻伤、三人重伤的代价带走了一千七百三十一条生命。当我走进营寨的时候,意料之外的情况出现了。
我让士兵们整理完战场,把那些高挂旗上的首级入土为安,当我在营寨中随意搜索的时候,发现了一样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一面绣有飞龙的绿色旗帜出现在我的手中,那面旗帜所代表的是属于泰龙帝国地方警备部队的旗帜。假如说仅有一面旗帜的话,我并不会感到奇怪,也许是这些盗贼袭击护送商队的军人时抢来的,但假如说在盗贼营房还发现整整两千套地方警备队的制式军服的话,那就难以解释了。
或许这只有一个解释,那些马贼根本就是龙骑郡的正规警备部队,当我在他们留下的马匹上找到代表龙骑郡骑兵部队的绿色龙型烙印时,一切的疑惑都得到了证实。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在他们袭击商队的时候有这样高的效率,为什么他们能够大模大样地离开而不担心军队的出现,为什么当他们见到我们这一支部队的时候会有这样的反应。原来他们就是一支装备齐全的骑兵大队,是保卫地区安宁的地方武力。
我顿时呆了,我怎么也意想不到刚刚剿灭的也是和我们一样的帝国军人,我不知道是谁放任他们这样做的,更不想知道是谁直接下的命令,应为那样的结果实在是太可怕了,我不能接受在我的领地上有这样骇人听闻的丑闻。他们不是军人,他们是马贼,是一群披着军人外衣的马贼。
我并不后悔在我踏上领土的第一天就亲手埋葬了帝国花费大量金钱、人力才培养出来的骑兵大队,假如说在我领土中所有的军队都是这样,我情愿把他们全部消灭。我需要的军队除了战斗力以外,还必须拥有战士的尊严,战士的品格。战士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相信假如说没有接到命令的话,那支消失在我手下的部队也绝对不会有胆量干出这种事情,在他们后面的那只手臂控制着发生的一切,除了我们的到来。今天,这片土地的主人来了,在这片土地上所有的黑暗即将离去,因为我绝对不允许他们的存在玷污了这个龙骑士的摇篮。
我默默地把那面军旗仔细地叠好塞入怀中,它见证着我的耻辱,提醒着我必须完成的任务。我面寒如水,带着明白发生了什么的侍卫们离开了这个肮脏的地方,在我们身后是一场熊熊大火,但愿那烈焰能够去除所有的污秽。在我前方的路很长,而我即将面对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那样的战斗显然比真刀真枪更加凶险,因为你永远不可能完全知道哪些是你的敌人。我转过头,对着紧跟在我身后的弗克斯说道:“看到前方的路了吗?在路的尽头就是你展现实力的地方,让我看到你的真正才华吧,不要让我后悔带你来到这里。”
弗克斯挠了挠头,似乎是心不在焉地说:“那里吗?您可是那里的老大,我有的那一点点本事,没有老大的照顾我怎么可能发挥什么作用呢!那里可有些家伙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我可有点害怕啊。”
虽然他看起来很窝囊,但他的眼神却变了,我知道他就像一把保存得很好的利剑,当我把他的剑鞘去除时,他必将闪耀光芒。我和他相处的时间并不算长,但我这位伯乐有着一双不同于凡夫俗子的慧眼,我敢肯定这位现在还默默无闻的弗克斯必将是我这次西行的最好帮手。
那条漫漫长路终于走到了尽头,一座城市巍然挺立在高原之上,那里就是我封地的中心,龙骑郡最大的城市——龙城。龙是泰龙帝国至高无上的象征,但帝都法贝尼都没有资格用龙作为城市的名字,因为只有这里才是龙的故乡,伟大的龙骑士出现的地方。在多少次与其他种族的战斗中,从这里走出的龙骑士使用他们难以想象的力量,为人类建立了一次又一次的伟大功勋,只有这里才是真正的龙之城。今天这座伟大的城市即将迎接它新主人的到来!
到达城下的时候我才发现这座城市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雄伟,作为最主要的衡量标准,它只有十丈左右的城墙显得那样陈旧,也许是依托龙骑士威名的庇护,这里座城市已经拥有了百年的和平,也许那些古老的城砖已经忘记了战争的滋味。前来迎接我们的官员很多,仪式也很隆重,我想假如说没有派人预先通知他们的话,他们一定不会预料到我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