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她衣着老土,素脸朝天,但气质是一束无形的光,照着她无论走到哪里都能隐隐发亮,卓尔不群。
第一个发现林锦云身上这束光的自然是离她最近的丁雪。
不知不觉中,她成了个隐秘的追光者,每天寻着这束光,逐着这束光,乐此不疲。等她反应过来时,想脱身而去却发现为时已晚。
她发现自己的舍友变得不普通,虽然她土里土气,沉默少言,但却气质出众,不卑不亢,生活规律,爱做家务,讲原则,守承诺,修的一手好书,写的一手好字
她的优点真是太多了,自己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丁雪这么想着,也同时悔着。
她不知道在悔着什么,总之一旦林锦云有新的闪光点冒出来,她的心里就隐约有了后悔和懊恼。
可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母亲已经下了最后通牒,这个学期结束后无论如何也要调去市里的学校教书。
当初决定再留一年时,丁雪曾告诉自己会选择留下是因为讨厌更换环境,是因为觉得自己经验还不够,是因为难舍一人独大的安逸环境她替自己的决定想了无数个看似合理的借口,直到此刻,站在衣柜前磨磨蹭蹭地收拾着要打包的衣服时,她才肯向自己的内心坦白一次:留下的原因有且只有一个。
而这个原因却还浑然不觉,此刻正傻乎乎地靠在床头看着一本书。
丁雪转身瞥了眼那本书的封面,上面写着:《人到中年》——谌容著。
她气地一甩衣服,走到林锦云床边重重坐下,冲她撒气:“你整天看这些书有什么用?眼睛都看坏了还整天对着书!”
林锦云一听这话就知道这是要找茬了,她对丁雪近来的频繁发作早就见怪不怪,于是也没搭话,只把书合上放在床头,摘了眼镜做起眼保健操来。
丁雪又碰了回软钉子,心里很不是滋味,索性就跟林锦云卯上了,开口问她:“林锦云,我有事问你。”
林锦云依旧做着眼睛保健,闷声应了一句“嗯”。
“你说我去市一中教书好不好?”
“自己的事,自己决定。”
“可我想听听看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