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昨晚,庄申面上发烫, 回头看向仍在睡梦里的白慈。
昨晚实在疯狂。
“闯红灯”这种事情,往日只在小说里见过。没想到自己居然会亲身体验。没有想像中那么不能接受, 只要做好清洁工作,如若无人之境。如果哪天轮到自己, 大概她不会抗拒白慈给她同样来一次。
唯一麻烦的是善后工作,床单难免遭到波及,只来及将床单卷好丢在一边等今天扔进洗衣机。两人从庄申的房间转移到白慈房间洗澡睡觉。
庄申甩甩明显手长脚长不属于她的睡衣,无奈地笑。白大小姐非要和她交换睡衣, 穿她短一截的衣服不知有何高兴。一天到晚说她傻, 其实白大小姐才是傻乎乎的那个。比她大几岁, 高一些, 心里却住着一个小朋友。
几岁?三岁。
光有一张成熟惑人的脸。巴不得成天粘在她身上, 叫她念书给她听, 念着念着又开始捣乱。
居然连海塞姆的醋都吃。
海塞姆是谁?白大小姐的前男友,迷恋对象,青梅竹马。但是白大小姐关照庄申, 没事少看两眼海塞姆, 光有一张脸, 多看没意思。和海塞姆多说几句话, 白大小姐回头得不满, 还要问她:你说你说,我和海塞姆到底谁好看。
庄申彻底拜服。
海塞姆从她的情敌变成白大小姐的情敌,只因为白大小姐觉得海塞姆在发骚想要勾引她。
如果白大小姐是个路人,庄申只会把她当作神经病,跟初见时一样——是那种她全然无法招架,不知如何回应的神经病。但是白大小姐是她的女朋友,她爱她。
白慈总要庄申保证不离开她。庄申赌咒发誓她才信。其实不用那么复杂,从安西初见到现在,快要七年的光景,她没有一刻忘记她。
除白慈之外她再不会爱上别人,不是违背誓言的结果,而是一个既成的事实。她彻彻底底为白大小姐所俘获,哪怕白大小姐要她的灵魂的要她的命,她都甘愿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