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飞则敏捷的窜到驾驶席,坐稳后成功控制住了车速——还是在80迈以上,刚才的减速被控制在了安全范围之内。

“干什么?开车呗。”高飞说的轻描淡写,“去天窗把自己绑起来,这点小事不用我指导你吧?”

哈皮措手不及,惊愕不已。

实际上他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可没想到高飞居然会把他强行从驾驶席上解救出来。

“警官,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斯塔克先生已经得救了,你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哈皮不解的问道。

高飞不禁一笑:“怎么?难道你认为我今天来这里只是为了救斯塔克的?”

哈皮没有回答,但他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

是什么能让一名警察不惜以身犯险,飞扑挡子弹?

当然是军火大亨托尼·斯塔克的命!

只有托尼·斯塔克才值得nyd卖命保护,因为托尼·斯塔克手中握着的是整个美利坚的命脉。

但高飞却彻彻底底的否定了哈皮的想法。

“哈皮,我今天出现在这里不是为了保护斯塔克先生,我出现在这里是因为我是一名警察。我的职责是保护每一位市民的人身安全,而不是当托尼·斯塔克的私人保镖。斯塔克的命是命,你的命同样是命,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允许任何一名市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所以赶紧给我从座位上爬起来,钻出天窗把那根该死的绳子拴在身上!”

【来自哈皮的钦佩+5】

“可是警官……”哈皮仍想推辞,他刚才见识过高飞的身手。

能在狙击步枪之下救回托尼·斯塔克的命,能手持一把格洛克与两辆全副武装的战车周旋,能徒手掰断汽车座椅靠背,能像拎小鸡一样把体重将近130公斤的他从座位上拎起来——哈皮知道眼前的警察绝不是一个普通警察,他是个能力卓绝的英雄。

哈皮的想法其实很简单——高飞比他更有能力,所以高飞比他更值得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