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页

老实说我这会儿只想快点回家。她绝对是故意逗我,但我没有在职场出柜的打算,虽然不至于为此撒谎,可我也没想过要分享关于个人生活的事实。

新加坡不是少数派的乐园。尽管每年五月也有像“粉点”这样的活动,但法律上“377条”仍然换汤不换药地存在着,男人们可能会因此遭受鞭刑。甚至悲观一点,在必要的时候,那些在车臣上演过的惨剧也可能在克拉码头那些性少数酒吧再现一遍。

回到车上,潘德小姐没有立即发动引擎,只是问:“今天为什么约我出来?”

她的头发已回到惯有的位置,香水穿过湿润的发梢,若有若无扩大了它统御的空间。

“你别笑,我自己想着也觉得很傻——”我低头瞥了眼我的外套,“这件布雷泽是今年新做的,我之前穿着到公司去过一次——没有任何一个人问我!”

她极快地就与我共情了,挑着眉道:“这不应该。”

“我是说,有人夸我什么的,但你知道……”我耸了耸肩,“你可以猜三次,猜中了我请你吃晚饭。”

“你还欠了我一顿晚饭呢。”

“凯撒的归凯撒。”我双手抱臂,偏着头看她。

“好吧……”她认真观察起我的外套来,“其实从第一眼看到,我就觉得这件布雷泽很特别。最开始,我以为是某种带有麻混纺的丹宁,再加上你用了银扣,我以为你是想要追求丹宁西装的那种反叛感。”

五十年代初,红极一时的宾·克罗斯比曾因为穿着牛仔裤被高级酒店拒绝入内。李维斯后来为他做了一身丹宁布做的礼服——这段逸闻知道的人很有限,只能说潘德小姐确实是个行家。

“谢谢你!”我是真的很开心能有人明白我想借服装表达的语言,但这在我们公司乃至整个新加坡都太难了,这里属于时尚的沙漠,知音难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