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
“兰姨长相很洁净,是很高雅的美丽。”
李佳鹏这么说。
下一句是,我以后也想日她。
我总是想起这个“也”字,它令我的自尊心还没来得及发芽,就被碾了个稀烂。
兰娟的确很漂亮,脖子细长,皮肤雪白,鼻梁中央上有一粒小痣,笑得起来时候很显生动。我的痣在颧骨下方,总是显得木讷些。
她身材既丰满又纤薄,夏日里爱穿束腰的齐膝长裙,高跟鞋踏得轻而快,带起一阵不太腻的香风。
那天我写完日记后,门又响了起来,她仍旧带着热热的香风,一手拎着一个小蛋糕,喊我去吃。
吃蛋糕时,我总惦记我余下的半篇日记,思考应不应当去将它补完,我的手指有些蠢蠢欲动,其实兰娟偶然也不错,但不知为何,这句话怎样也说不出囗。
我大约五岁起便跟她一同生活,那时她也才约莫二十出头,初初同我在一处时,她有些别扭,不明白给我换衣裳时眼睛该往哪里放,也听不懂我说脚脖子酸时的暗示。
但没办法,谁叫我从那年起成了孤儿。
兰娟在供销社工作,那曾经是我梦想中的工作。每天大约9点拎包出门,穿着深红色的套装,陷进一排长长的柜子后头坐着,有人来时不情不愿地站起来,将手里的看了一半的《故事会》放到热乎的凳子上,“哗啦”一声划开柜台,抽出一条烟,或两块肥皂。
人一走,再坐下将柜子锁了,钥匙悬着摇摇晃晃的,轻佻又孟浪。
我总是向往那样出格的轻佻,像她尖尖的皮鞋跟一样,是一种只属于成熟的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