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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默默点头。

警探这工作本来就危险,被事后报复的警探不在少数。

手越黑的警探,被报复的可能性就越大。

约翰和那个路克,在手黑选手里也异常优秀,当然要尽量保密自身情况。

因此约翰上次回来,大家讨论分析案情时,一句都没提过自己是亲历者。

一来是当时要避风头,二来就是对自身安全的考虑。

看到众人点头,约翰一口喝光了啤酒,站起来:“你们可以想点好事。我先去洗澡,那个下水道肯定几十年都没人去清理过了,真特么臭。”

有个警探忍不住问了一句:“什么好事?”

“警探局里,又多了一个很能打的同事,你觉得是不是好事?”说了这句,约翰头也不回地走了。

众人面面相觑,觉得这话真没毛病。

约翰凭什么那么吊?不就是因为他能打,敢拼命,有危险任务他敢上。

而他一上,其它人再跟着上,危险就会小很多。

这几年要不是有约翰在,他们最少会有两三个人因伤退休,甚至直接开追悼会。

这样一想,大家倒都面色轻松了起来。

靠谱的队友,比什么镀金二代更值得他们高兴。

他们摊上猪队友,弄不好就会没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