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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队的女孩很少有害羞的,几个女孩几乎立刻就围了过来,满脸好奇与探究之色:“嗨,明蒂,这是你男朋友?”

明蒂愕然:“啊?”

她视线不由得瞅瞅身边的路克,心中却嘀咕起来:我才十三岁啊,怎么会找个二十岁的男朋友?你们是不是太早熟了。

事实上,明蒂运动量充足,又有“副职业”熏陶,气质身材感觉差不多十四五岁,就是脸比较稚嫩。

这几个女孩的年龄本来就要大一点,差不多都是十五六岁,和路克的年龄差距更小。

对于明蒂找个路克这样大的男朋友,并不觉得难以接受。

路克招牌似的阳光笑容露了出来,站在那里对几个女孩挥挥手:“嗨,我是明蒂的表哥,叫我路克就好。”

片刻后,明蒂满脸纠结地看着被同队包围的“表哥”:哥,你莫不是我亲哥?你这是来泡我同学的,还是来帮我镇场子的?

路克并没有讨好这些小女孩的意思,他只是来告诉拉拉队所有人,明蒂有一个“高哔格”的哥哥,不是谁都能欺负的。

准确来说,是没人能欺负她。

想刻意让人注意很简单,路克很清楚这些小女孩对什么感兴趣,轻易就能找到她们感兴趣的点。

比如——明星。

现在全世界最大最火热的明星是谁?不是任何演艺圈的人,而是托尼斯塔克,是钢铁侠。

随便扯点托尼的小趣事来吹嘘,然后用语言的艺术让她们觉得他当时就在现场,这就足够。

“现场怪”这种东西虽然是上一世弹幕众的梗,但它的起源本身就是因为在现场很值得吹嘘。

况且,对托尼斯塔克很了解的人不少,但说到对钢铁侠的了解,现在应该没谁能超过路克。

他说的那些事,都很符合托尼,很符合钢铁侠人设,趣味性更是极强,几个小女孩早就满脸放光地在那里听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