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说,众人就回想起来了,虽然隔了有十余年,但都还是印象深刻。
那个女生家境不好,但相貌出挑、气质如兰、落落大方,而且文采斐然,文章常常被老师在年级里传阅,不穿校服的日子里她常穿一件浅色的裙子,似乎已经洗得泛白,但她仍是神色自若、目光清亮。
这样的女生,很难让人讨厌。
或者更确切的说,那时候她简直就是一众少年心目中的女神,只不过她似乎并没这方面的心思,全身心都在学业上。
当然,大家印象最深刻还是——陈缙也喜欢她。初中时候两人间的关系若即若离,最后却不了了之了,然后让一个许恬云给钻了空子。
吴洵接着道:“她真的挺厉害的,在华大一直读完了博士,去年才毕业。”
虽然江城大学也非常不错,但北城的北城大学和新华大学还要排在江大之前,贺嘉仪当年就成绩优异,后来又一路深造了下去。
谢齐却是失望,“就这?”
顾呈源也附和,“就是,他们都几百年前的事情了,人家现在怎么样,跟缙哥有什么关系?”
吴洵嘴角得意地勾起,“如果就这样当然没什么,但你们知道她毕业后去了哪里工作吗?”
他也不卖关子了,“去了陈氏,直接入职陈氏的总裁办。你们说,缙哥这么多年了,是不是突然开了窍?”
失之交臂的初恋情人,无可替代的青春年华,破镜重圆、重修旧好,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听着此起彼伏的吸气声,吴洵满意地抿了口酒。
见吃瓜氛围良好,谢齐也忍不住了,“其实我也知道一个!”
见大家目光投向自己,他不用别人催促,就把憋在心底一段时间的消息全说了:“缙哥大学的时候也有个走得很近的女生,叫王霄音,你们应该也有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