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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在进行,陈默说出修改协议后,有人反对,但作用不大。

陈默强势的态度,在火星问题和空间问题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这次协议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关于行星所有权问题制定的规则。

分三类。

一种是无生命的荒芜行星,这类行星无归属权,全人类可以自由登陆研究或者开采矿产,建设的基地和矿区,属于开发者所有。

一种是无生命的荒芜行星,由荒芜行星改造成适合生命生存的行星,这类行星归属改造者所有(行星地形变化面积,必须超过30);若是非由个人或组织造成的行星条件改变,全人类可自由登陆研究,建设的基地归建设的单位个人所有。

最后一种是有生命行星,可以占领,但不得对所在星球生命进行灭种,将组织国际生物研究团队和国际合作团队对行星进行生物研究。但若真的发现外星生命,就不是协议上说的那么简单。

新的空间协议的规则,主要就是行星的所有权问题。

地外行星所有权,以企业为最基础单位,企业可以拥有行星所有权,鼓励企业参与空间开发和探索中。

说白就是在不给地月系统、地日系统和人类造成危机的情况下,自由开发外层空间,但必须遵守安全规则和对造成的相关责任负责。

剩下的,都是一些空间共同的安全规则和一些共同责任。

这些规则可有可无。

地外空间研究,对强者而言,不涉及利益时,大家就是遵守规则的好孩子,若是涉及利益,这些协议就是几张废纸,根本没有任何约束力。

陈默之所以过来,只是给外界一个答案,做做样子而已。

协议主要是约束个人和小企业,避免他们乱用空间,给人类和地球造成危机,对他并没有任何约束和作用。

有旧的外层空间发作为原始蓝本,陈默只是要求修改关于行星所有权和几条不合理的条款,其他条款那些模棱两可的条款没有动,也没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