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在破产自杀前都对这句话恋恋不舍——他们向我抱歉,但他们说自己没办法,“因为这里是哥谭”。
这句话如同是什么言灵一样,让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但我讨厌这句话。
他们说得好像哥谭是一个黑不见底的深渊,无声地吞噬着所有的罪恶,或者说,哥谭本身就代表着罪恶。但在我看来,哥谭就是哥谭,她只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名罢了。
没什么特别的。
但我后来意识到我必须收回刚刚那句话。
在某天哥谭难得没有下雨的晚上,我打开了藏身的垃圾桶盖想要透透气,然后看见了印在天空的蝙蝠印记。
当时我其实并没有意识到什么,我对超级英雄的电影并没有什么了解,最多就是在《复联》最火的时候凑热闹看了下最终大结局,结果显而易见,我这种圈外人根本看不懂剧情,简直一头雾水,所幸大荧幕特效还是赚回了些票钱。
扯远了,简而言之,让我通过一个蝙蝠印记认出蝙蝠侠着实有些为难我,但在报纸刊登一系列蝙蝠怪人的事迹,为他取名蝙蝠侠,甚至报道了蝙蝠侠和小丑爱恨情仇的故事后,我再搞不明白我身处的环境,那我就是傻子了。
但也仅限于此。
我对蝙蝠侠的了解仅限于这个ip的名字,如果有人告诉我蝙蝠侠其实出自漫画而非电影我会大吃一惊,事实上,我更加耳熟超人的名号而非蝙蝠侠,毕竟“超人”这两个字已经被滥用到成为日常用语的地步。
我对小丑的了解倒是多点,多亏那部大火的《小丑》,号称揭露了美利坚底层人民的困境,虽然我看完并不这么觉得。(开什么玩笑,什么时候广大底层人民能被这种小丑角色给代表了?)
我最了解的超级英雄是蜘蛛侠,这得感谢央视曾在少儿频道引进过《蜘蛛侠》动画片,而且蜘蛛侠的电影确实很经典。
然而并没什么用,这里的超级英雄是蝙蝠侠,呃,或许还要加上隔壁新鲜出炉的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