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轻轻笑了,然后坚定不移地说:“我相信。”
我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我,这大概是这世上最幸运的事情。
曾衍眼里除了高兴,再也没有了其他情绪,他甚至是不可置信的,眼睛都明显瞪大了,急切地问出口:“真的吗?”
她的笑容一如初见,站在阳光下,阳光似乎都成了他的陪衬。
所谓的一见钟情,其实就是刹那间脑海的光环效应。
第一次相见,他就成为了她人生中那一缕七彩光芒的彩虹,此后余生,他在她脑海里都是那个模样。
人生若只如初见,大概说的就是如此吧。
莫之筝微笑着用力点头,用来表示自己的可信度。
“那,那你喜欢我吗?”
“喜欢啊。”莫之筝回答得毫不犹豫,理所当然。
我用了那么多年,自欺欺人了那么多年,大概就是为了等着说出这句“喜欢啊”吧。
曾衍舔着舌头,双手不自觉地松开,在裤子上面擦了擦手心里的汗,又觉得自己这样做显得太不讲究了,他高兴地手足无措,甚至说话都显得语无伦次了。
“那个,我,我一直都以为你不喜欢我,不是,我以为你不会喜欢我。”曾衍不自在地摸着鼻子,又继续说道:“你看起来总是遥不可及的样子,我甚至从来不敢肖想你。不是,我的意思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会喜欢我。”
看他这语无伦次的模样,莫之筝觉得新鲜极了。
在她印象里,初见时,他好似自带光环,牢牢吸引住了她的目光,之后,他又为她带来了很多有趣好玩的故事,让她整天只知道傻笑,再后来,他会时常看着窗外发呆,就连侧脸都是极其好看的。
他总是年少意气,轻快明亮,校服不好好穿在身上,永远扛在肩膀上,打篮球回来,再把校服往脸上一抹,随后丢进桌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