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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遗留了血鞋印,还有自行车的车轮印。

根据鞋印推算,凶手穿的鞋子为40码,推断出凶手身高应该在170至175左右。

自行车车轮则是那时流行的男性自行车,满大街都是,没有可查性。

根据自行车车轮方向,大致能推断出,凶手杀完人后,是从前面一些的另外一个巷子离开。

而当年不像现在这样,一些主要出入口都有监控,无法通过监控设备确定凶手准确去向,以及他的样貌。

法医对尸体进行尸检,根据致命伤口情况,发现凶手使用的斧头,不是新斧头,而是一柄使用过的斧头,而且还是经常使用,没有一点锈迹。

另外凶手临走前,将凶器在死者衣服上擦拭过。

随后警方根据已有线索,展开调查,主要方向是调查女子以及她的夫家、娘家有没有仇家,或者是有没有感情纠葛。

经过调查发现,女子平日里很嘴碎,几乎把邻居都得罪光了。

但也仅仅是得罪,还不至于要将人如此劈死,至于感情纠葛,更加是没有。

这两个方面没有得到有用线索,而现场留下的证据又十分的少。

案子陷入了困境之中。

资料中有当年现场拍的照片,现场尸体血肉模糊,极为血腥惨烈。

现场环境,是有一条大路拐进来,路灯距离命案有些距离,这边还有些光源,但比较昏暗。

左右两边是砖头砌成的围墙,围墙后面是居民房,有平房也有楼房。

第二起命案,女性,35岁,身高157,模样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