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妈妈我叫不出名字,
这个车站我等不来马车,
里面驮满我童年的镜子,
镜子里映着绿色的原野,
还有姑娘粗粗的黑色辫子,
我帮她解开头绳儿的那天,
麦子熟落在田边,
那是细细的面和白白的馍,
妈妈亲手摆上餐桌,
那是一只粗瓷大碗,
里面装满了滚烫的心事。
每次回家路上,听到天桥底下的流浪歌手弹唱这首无名的歌,我都会忍不住鼻酸嘴涩。人本质上是一种群居生物,漂泊只是一种生存方式,但绝非骨子里的本性,所以每次看到“波普范儿”流浪汉热爱生活之流的报道我都觉得是扯淡。
人到处游走的原因不明,我在一本童书里找到过最能接受的答案——要生存下去不能太宅。那本全彩图的《绝灭动物大全》告诉我们,但凡总是待在一个地儿不挪窝的动物,就算进化得再完备体形再魁伟种群再庞大也难逃脱灭绝的厄运:适应了环境天敌来了,抗过了对手天灾降了,熬过了灾变温度转了,好歹适应了温度,大时代变了,连弱不禁风的人类都掌握了大屠杀的本领。书里虽然没说,但人类最终也要面对与此相同的命运,避无可避。到时候,那些血腥的案件记录在后来者眼里不过是动物们之间一场场愚蠢可笑的自相残杀。
“咔嚓!”
一声脆响打断了我跑马一般的思路。
原来是林莫忘啃下一块排骨肉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