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得赶紧离开这里,她累得直接瘫在床上,再没有刚开始的那个高兴劲儿了。
第二天,徐楚月租了一辆异地取还的汽车开回住处。虽然她的车技并不娴熟,拿到驾照后好多年都没怎么开过车,但为了避过安检,她也只能如此了。她离开得匆忙,只随身带了吉他和几件换洗的衣物,还有装钱的行李箱。
临走前,她想了想,还是把之前言桩问及的那幅涂鸦塞进了包里。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这个人曾经救他一命,她想着等稳定下来后再抽空给他寄过去。
徐楚月开车直奔淞山市姨妈家。她想着既然已经远离云塘镇,应该渐渐安全,但她仍然不敢久留。
于是当天下午,她就按捺不住地准备去暂时选好的落脚之地转转,看看房子,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当天就先住那里。
她也动过把绝大部分钱存进银行的心思,但她想了想,觉得这样更不安全,所以还是带着纸箱出发了。
徐楚月把包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倒出来,想要清理一番,结果发现了那张涂鸦。
想到之后大概再也见不到面了,徐楚月有些感慨。
她仔细回想了一番,把遇到图画上言桩所说“背锅侠”的具体经过都写了下来,然后连同涂鸦一起做了个包裹,她填了一半快递单,发现当时只留了电话,没要到言桩的地址。她于是想等要到地址,回头再给他寄过去。
徐楚月轻装简行地开车再次出发,目的地是淞山山区附近的一个叫古店的小村子。
那里背靠一大片茂密的森林,空气很好,而且因为气候、土壤适宜,大部分人家都以养花为生,村子前头种了一大片无边无际的璀璨花田,又因为临近淞山,交通便利,很多人会趁着周末去那里赏赏花、顺便体验一下农家乐。
关于人称问题的一点点说明
看到不少读者讨论这本小说的第一人称问题,想想还是跟大家解释一下吧~
首先,为什么用第一人称?
因为第一人称是推理小说最惯用的一种视角表达形式。
侦探推理,尤其是本格推理,是一种特殊的类型小说,它的主要看点就是设谜和解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