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疑这个蔡新意料到死者必然触电,所以才建议李三妹将阳台防盗网通电的。马上召集人开案情分析会!”
在会上,廖闻先指出四点:
第一,蔡新有作案动机,李三妹开的杂货批发店正由他妻子打理。
如果汪某死亡李三妹又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杂货店就会落入蔡新夫妇手中。
第二,蔡新身高和死者汪某基本相同,他通过对阳台晾衣架的观察和试验,会意料到汪某到阳台上取衣服时,如果不把晾衣架降下来,必然会触摸到防盗网。
第三,蔡新了解到汪某是一个比较懒的人,所以取衣服时由于自己身材高大,必然不会费时费力将晾衣架降下来,而是直接踮脚去取,这样的话,如果防盗网带电,他必然会触电。
第四,蔡新的妻子是李三妹的妹妹,凭这种关系,蔡新应该知道汪某和李三妹的生活习惯。
汪某一般在午夜十二点左右回到家,回到家一般先洗澡再睡觉。
而李三妹有时已先睡下,有时参加聚会回来得晚。由于两夫妻是分房睡的,时间一长百密一疏,难免会发生一次李三妹在汪某回家之前将防盗网通上电。
一旦这样,汪某回到家到阳台上取衣服洗澡,也就必然会触电身亡。
廖闻总结说:基于以上四点,蔡新有可能涉嫌谋杀汪某。
廖闻说完后,其他办案人员开始讨论。
几分钟后,有人提出意见:廖大队提出的只是猜想,并没有一项有力的证据支撑。
廖闻笑了:如果我有证据,刚才就申请逮捕蔡新了,还召集你们开什么会?我就是想听听你们有什么好建议,能找出证据。
第18章
水电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