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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夫联盟 沈野枫 844 字 2022-11-16

廖闻把这两句话读了三遍,却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

把于志老婆的那张表格读完,他心里叫了一声:原来如此!

于志老婆的记录最后一句是这样写的:教练叮嘱早上至少锻炼半小时,不然体力不行。

原来,这几张训练记录并不是教练写的!首先用语很不专业,比如“握刀的力量大小”这句。

如果是专业教练应写为“握刀力度”,再比如“从哪里刺入”,专业教练应写成“刺入位置”。

而于志老婆的记录那一句“教练叮嘱”,更加说明了这并不是教练自已写的。

第230章

训练记录(下)

廖闻发现,很显然这三张记录表不是健身教练自已写的。那么,只能是训练者自已定的,或者组织者写的。

其中,组织者写的可能性更大!

其实很简单,这是手写的记录,对照一下笔迹就知道是谁的了。是不是沙青写的呢?

廖闻翻出笔录的复印件,对照一下沙青的笔迹。从她写的仅一行字“以上记录与本人所说一致”就可以看出来,训练记录不是她写的。

难道真是钟以婷写的?

可是钟以婷案已经结案,他的临时办公室里并没有她的笔录。

他本想叫人送过来,想到如果不是差别很大,仅凭一两行字他不一定能判断是不是她的笔迹,于是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