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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以前的大秦国选择以武治国,实行着一套无比严苛甚至近乎残忍的法律。

譬如某人今日偷懒,不想去到统一的地点倒垃圾,就把垃圾随手丢在路边。

这时巡检人员路过发现了此事,将这人喊来询问。

等到确认垃圾是这人扔的之后,就可以拔出刀来了。

拔刀做什么?

剁手。

在路边乱丢垃圾的人,一旦被发现了就必须要被剁去双手。

而这个人没有了双手,人也就相当于废了。

秦律之中,如剁手、割耳朵、割鼻子、剜目、车裂等刑法都还不是最残酷的律法。

最残酷的当属“连坐”之罪。

此罪不仅诛人、而且还诛心。

比方说某人的一个兄弟犯事了,后者为了避难逃到了此人这里来。

这时候这个人必须立马检举揭发他这个犯事的兄弟。

如果他自己不忍心,那么他左右隔壁的邻居家也会因为他的一时心软而遭殃。

不告奸者,会被处以腰斩之刑。

一人犯错不去举报,这会让其他十家也跟着连坐受刑。

一旦此人事发大了,到时候不仅是邻里会出事,就连村子里的里正也会跟着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