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法院可不管你有没有心病,时间到了就再次开庭审理案件。

这一次开庭非常顺利。

检察院宣读了起诉书和各项证据,高法官将这些证据问询两位被告,是否认可。

林国富基本是问什么都说认可,偶尔有疑问,也是一些细枝末节,与主要的证据和证词无碍。

到华国伟这里,他是闷声不吭。高法官问了,他就沉默,仿佛是没听见。看他脸色很差,高法官耐着性子多问几次,他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点头。

可点头是没用的,必须明确用语言表态。否则你不说话,只点头,回头说自己根本没说过认可,又要翻供怎么办?

他心里是真不愿意认罪,认了罪就得去大西北把牢底坐穿,一辈子就完了。可要是不认罪,这趟回去,班房里的老大就又得好好关照他

他被打怕了,他不想就这么死在看守所里。

认罪就得坐牢,可坐牢还有出头之日。要是死在这里,那他是真完了。

为了活命,他只能含着眼泪回答一声。

“认可,我认可。”

这一声“我认可”,总算是让检察院和法院都松了一口气。陈律师也安心了,只要华国伟认了罪,这案子就是铁板钉钉。

高法官当庭宣判:华国伟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且多次更改口供狡辩抵赖,属于情节恶劣,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是按顶格判的,以儆效尤。

林国富犯交通肇事罪,兼有逃逸情节,本应从重处罚。但鉴于他的行为不是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主要原因,且事后也有投案自首的表现。两相对折,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