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大城市做狗,都比在农村做人强。

当然咯,凭着他大学才子的名头,想要留在北京并不难。可留在北京就能满足了他吗?

以前可以,现在不能。

北京这花花世界,迷花了他的眼,也迷住了他的心。人和人的差距真是太大了,若不是机缘巧合当了欧阳芊芊的家教,进入了这个北京上层人家,他哪里会知道,做人还能有这般享受和富贵。

原本他的目标是欧阳菲菲,可惜菲菲学姐瞧不上他这个穷小子,人家的心比他更大,要的是贵公子。

见菲菲学姐不上钩,他立马就掉头对欧阳芊芊使劲。当时欧阳芊芊还在上高中,成绩不好不坏,反正没啥特色。想上大学没问题,想去好的大学,却不容易。

于是由他操刀代笔,给欧阳芊芊弄了几篇美文,投稿到杂志社和报社去,硬生生给她打造出一个文学才女的光环。

欧阳家有钱,自然也乐意为女儿造势。不仅让欧阳芊芊发表文章,还给她评奖。她才女的名气大了,自然吸引大学特招,就顺理成章的进来了。

而他这个“幕后大功臣”,自然也近水楼台先得月,成了欧阳芊芊的男朋友。等将来成了欧阳家的东床快婿,自然是一脚踏进豪门,从此再也不是“蓬蒿人”。

就因为自己是汲汲营营之辈,所以得知艺术系那位女状元罗芙馨大一就扒拉上京城贵少,而且还抢了菲菲学姐看中的人,他心里非但鄙夷,反而还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