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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夹在书里面,并没有开过封,由此看来,原主并没有看到过这封信。

如果不是这次意外掉了出来,可能她也不会发现。

简岚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眉头依然紧皱着。

小说里面根据秦锋视角所说,说他曾向原主告白,但是因为原主看不起他,嫌他又穷又挫,所以对他不屑一顾。

可原主根本没有收到情书,又哪来的看不起?

简岚虽然没有和原主相处过,但根据她生活的蛛丝马迹,以及她写的日记,乃至作文,对她也算有一定的了解。

起码知道她不是那种自负的人,即使就算心里不喜欢,也不会让一个向自己表白的人当面难堪。

何况,小说后期原主可是和肖阅在一起了的。

肖阅虽然不挫,但家庭情况并不比秦锋好,甚至说更差。

她能和肖阅在一起,又怎么会因为这个看不起秦锋?

由此,简岚严重怀疑。

什么看不起他,什么嫌弃他…

这些都是因为秦锋自己内心太过自卑,臆想出来的。

上车时,天还擦黑,等到下车之后,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简岚想了想,最终还是将那封信给扔进了垃圾桶。

——就当做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

没有人规定,收到情书就一定要有回应。

就好比没有人规定,你喜欢我我就必须得喜欢你一样。

如果秦锋愣要认为她是在看不起他、她是在侮辱他,那便是这样吧。

她不可能为了一封信特意去找秦锋,当面拒绝他。

因为,那才是真正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