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自从上回秋陆买牛肉饼没带方霍的份并把他辣到之后,他再在外面买晚饭,都会问一下方霍要不要,虽然十回里有八回是碰不到面的,但问一下这个环节还是必不可少。
问完了秋陆也没看回复,就把手机塞包里出门了,打了个车径直奔徐记,到了之后点了一份他常吃的蟹粉小笼汤包,在大堂等的时候,才又把手机摸出来了。
方霍的回复马上跳了出来。
可这回他说的不是“不用了,你吃”,也不是“今晚有饭局”,而是四个字,“我在公司”。
“我——在——公——司——?”秋陆盯着这行字慢吞吞的读了一遍。
短信聊天就是有这点不好,有时候还得做阅读理解,遇上方霍这种不爱用标点符号的,阅读理解难度更上一层楼。
他蹙着眉头把这话仔细咂摸一遍这话,结合他这么多年来对方霍的了解,得出一个结论:方霍大概是想让他去给送饭?
不然问他吃不吃饭,他回一个在公司干嘛?
这弦外之音不就是“啊陆哥你要去吃汤包嘛,我也想要,可是我在公司呢,你给我带一份嘛好不好哇”。
他脑子里甚至自动配图配音,浮现了十四岁以前长得还像个团子似的方霍忽闪着俩大眼睛冲他甜滋滋撒娇的场景,顿时猛然站起,冲后厨的方向大吼道:“老板娘再多加一份包子,要奶黄馅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