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一趟出来是干啥的,就是为了搜集情报,打探地形啊。
应祥县离着开阳县比省城还近着一大半的路程呢,如果这个县城真的保存得还好,经济没被破坏的话,未来一两年,朝圩村想买卖物资就都只能去应祥县了。
孔金顺自然没什么意见,他甚至还有点小庆幸。
自从被王大军点醒之后,他在某方面突然明白过来。
他未婚的小媳妇不能这么快就回村,不然村里好几个光棍,眼红要挖他的墙角咋办?
虽说小媳妇跟他是写了婚书了,但又没领证,没在村里办婚礼,真被人抢了婚事,他也不可能把那不长眼给弄死是吧?
所以说他得把小媳妇哄得死心踏地才好。
周小兰对于半道上拐去了应祥县,也没有意见。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反正一路上都没少她吃喝的,甚至吃的比在家还好,又不用做重活,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不过她虽说打小就没出过省城,可在队伍里呆的时间越长,她就越有些好奇。
不知道她男人孔金顺的主顾家,究竟是做什么的。
就看他们每天吃饭穿衣,洗脸净手,一套一套的,就她听说过故事里的地主家的老爷太太,也就是这样了吧?
她男人孔金顺跟她继父那种男的一点也不一样。
一开始看着他五大三粗的,周小兰还有点害怕,后来发现他就是有点嘴笨而已。
他送她漂亮的珠花,教她认字,送她奇特的杯子,香胰子,柔软的帕子,还有刷牙用的小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