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徵骑的是自己的赛马,一边轻松拉着缰绳,一边漫不经心问易承昀:

“你以前不是骑得很好的吗?为什么中途放弃?”

如果闻徵没记错,易承昀高中时说过自己在七岁学骑马,虽说比他稍晚一点,基础应该不差。

想起一些不太好的事,易承昀垂下眼,不动声色扯开话题:“忙着买股票,没时间。”

闻徵侧过头看他,这人戴着黑色头盔,脸部线条英俊硬朗,不说话时真养眼极了。

马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跟人一样,有自己的性格。弗里斯兰马被称作马中的绅士,他沉稳安静,外表优雅高贵,像穿着黑流苏燕尾服的王子,与易承昀的脾性正相配。

收回视线,闻徵肯定道:“你和马的联系很好。”

易承昀淡淡笑了笑,鼓励般拍了拍马脖子:“我代他谢谢闻教练。”

“不要骄傲,易同学。”闻徵对“闻教练”这个称号十分满意,在马背上做了几下拉伸,下定决心般开口:“明天我回去闻家。”

易承昀握缰绳的手一顿,皱眉问:“这么突然?”

“早晚得解决这事。”

重生后,闻徵一直回避提起父母,但迟早得有面对的一天,他随口道:

“你要是没空的话……”

易承昀斩钉截铁打断他:“他们很可能别有居心。”

闻徵刚要打趣“着急什么?我有分寸。”,骑的向日葵倏地马蹄一掀,把他往上一颠,差点摔个后空翻。

“呼,好险。”闻徵及时调整缰绳,自嘲道:“他估计是想起我来这里后还没摔过。”

眼睁睁看着刚才惊险的一幕,易承昀抓住缰绳的手青筋毕露,一言不发;闻徵对他说过,大多数马的天性聪明纤细,能敏锐感知到骑手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