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重山一偏头擦过了奚越的嘴唇,亲到奚越的脸颊上。
他挫败地低下头,把脸埋进奚越的肩膀,蔫了吧唧地对门外回应了一声:“奥……”
奚越噗嗤一笑。
项重山每天晚上的固定项目是出去打篮球,和周围住得近的几个朋友一起。
奚越送项重山出门时,项重山拉着奚越,撒娇说,想让哥陪他一起。
奚越试图拒绝。作为一个正统肥宅,他并不喜欢打篮球。
项重山道:“其实我一直有个心愿……每次我打篮球的时候,我都会期待身后有一个人,看着我进球,在我回身的时候给我递水和毛巾,结束之后我就把他抱起来转圈,庆祝比赛胜利。”
“我等到这个人了。哥,你愿意吗?”
奚越看着他亮晶晶望着自己的狗狗眼,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
奚越:“……行。”
下楼之后项重山的那群朋友见到奚越都有些震惊。大家都住得近,自然也认识奚越,更知道他们一直关系不好。
只不过最近听项重山提起奚越的态度,似乎和从前完全不一样,口气中隐约透着一种熟稔和欢喜。
但没想到两人竟然真的变得这么好,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这样。
几人一同去了小区里的篮球场。走近就能注意到,篮球场旁边有一盏挂得很高的灯,光线很强,让这一片区域即使是夜里也亮如白昼。
有不少居民在这附近乘凉,多是大爷大妈带着小孩,老人聚成堆唠嗑,小孩在周围跑着闹着。
不远处还有一小波跳广场舞的大妈,声音远远地传过来,显得很热闹。
奚越坐在场边的台阶上,撑着脸默默看项重山他们打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