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长到四十岁左右,就会返老还童,回归十来岁的长相。与此同时,之前的记忆也会被保留下来。
“别看我现在大概是三十岁左右的模样,其实我已经活了七十多年了。”班尼迪克斯笑眯眯道,“不过在我的种族中,我还是小朋友呢!”
风淋简要概括了一下与少年的相识。
她没有直言自己和少年的遭遇,而是避重就轻道:“我们是在一次探险中认识的。”
“荒星,孤男寡女,异乡惊魂。”班尼迪克斯听得津津有味,“你没有和我谈个恋爱嘛?我以为我长得很受欢迎。”
风淋羞愧地低下头,感觉自己只蹭了少少的福利,实在是有些浪费。
现在的班尼迪克斯过分活泼了,她想,就好像是一名刚刚得知自己魅力的小孩子一样,恨不得把荷尔蒙蹭在每一个认识的人身上。
“你在想什么呢?”班尼迪克斯笑眯眯道,“我可不是你想的这种人。”
风淋瞪大眼睛。
“我的种族能接收你们溢出在空气中的脑电波。”他的科普癌再次发作,“怎么,你认识的那个我没有提过这一点嘛?”
没有!
风淋有些惊恐,但是很好的维持住了自己的表情。
“不用担心,我只能接收到正在和我聊天的、信任我的生物的脑电波。”班尼迪克斯点了点自己的嘴唇,嫣红水润的嘴唇软软地弹了弹,“你很信任我呢……你之前是不是说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