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武闻言自然是连忙点头,大哥给他吃的给他喝的,自然是大哥说什么,他就干什么了。
然而正当周景嘱咐李文武时,一个满脸络腮胡脏兮兮的流浪汉步履踉跄的走到了桥洞底下。
看到在纸壳上坐着的二人,他冲了过来大吼大叫道:“黄皮猴子,给我滚出去!”
周景站起身来,没有客气,上去就是一记左勾拳:“混蛋,喝点儿酒,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滚!”
流浪汉的体格非常壮硕,活像一头棕熊。挨了一句重拳也只是晃了晃脑袋,反过手来就要挥舞着手里的酒瓶,袭击周景。
然而周景的反应要比他快很多,银白色的左轮手枪已经顶到了他的额头上。
“想死啊!”
周景挥手又是一巴掌,他最烦这些醉醺醺的流浪汉了。
这两天桥洞底下已经来过三波了,每次他都得拿起棍棒,花费力气将他们赶出去。不然的话,他和李文武连桥洞都没得住。
而流浪汉被枪顶着额头,酒也醒了几分,向后倒退了几步,呆滞的望着二人。
枪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即便壮得像头棕熊,也不可能免疫子弹的杀伤,流浪汉终是不情愿的离开了。
周景见他走远了,才收起了手枪。不得不说,这种利器还是蛮好用的。因为只要是头脑正常的人都知道,这是可以要人性命的家伙。
所以见到对手拿着枪,自己没有同等的武器,人一般就会变得很理智,很少会做出愚蠢的事情,剧烈的纷争也能轻松的解决。
见到赶走了流浪汉,李文武也把从纸箱子底下抽出来的木棍放回去,嘴裂开傻笑着:“大哥,牛掰。”
周景摇了摇头,都睡桥洞了,有什么可牛的?等哪天真的成为人上人了,再听这样的奉承不迟。
李文武嘴里还嚼着面包,可他的好奇心又驱使着他:“对了,大哥,你的枪是从哪儿弄来的,有子弹吗?”
“它能杀人,你说呢!”周景斜眼儿撇了一眼李文武,从兜里掏出一只干净的手帕,擦拭着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