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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要么是特别有钱,要么就是性格古怪,但是无一例外的,都有些不得了的真本事。

“那你哪里人?”

平头哥眼神之中出现一抹茫然,缓缓摇了摇头说道:

“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那里一定很遥远,因为我去过那么多的星球,都没有找到记忆里的家。”

平头哥说着,一口酒喝进肚子,脑海之中回放着那不多的记忆碎片。

他只记得,小时候在丛林里玩,那时候他还很矮,长得也不是现在这么高大壮。那是一个大雨天的夜晚,一个人踩到了他。

于是愤怒的平头哥一路尾随那人,连抓带挠好几天,最后被对方的美食所俘获,平头哥便决定和那人做朋友。

随后的日子里,他跟随那人去无数凶险的荒野里探险,直到有一天他带着平头哥蹬上了一艘奇怪的飞船。

平头哥清晰的记得,飞船在最后一刻解体了,他独自乘坐一个救生舱落在了一个未知的星系,再醒来时已经是现在的模样。

他逃出了关着他的铁笼,踏上了寻找家的旅途,平头哥相信,他那最好的朋友,一定就在家乡等着他。

八九也喝了一口酒,安慰道:

“没事的,总会找到的。”

“是的,一定会找到的,我有足够的时间。”

一般敢这么说话的,都是基因彻底完善的主儿,个顶个的益达生命线,根本停不下来。

酒足饭饱,八九给平头哥打包了老大一桶烈酒,平头哥看着八九,憋了好半天,才又说出谢谢俩字。

八九连摆手,道:

“甭谢,就是看你顺眼,交个朋友,晚上真不在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