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首次靠在他肩膀上的时候,舒服多了。
似乎,十三也学会说情话了,而且抱着我的感觉也舒服多了,真好。
可惜的是,下一个被你情话迷住的姑娘,不是我。
“十三,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把脚泡在水里吗?”
张十三刀摇摇头。
灵淅:“因为,这是我为数不多可以露出来的地方。”
嗯?
灵淅站起来,小脚似乎不愿意离开河水,想要黏住那些水珠,不愿意让其滑落。
取下外套,里面是一件短袖。
而大臂的位置,却是有些鲜红色的线条,互相交错,看起来非常繁杂的样子。
“这是血咒,是用来锁住体内的天赋。”
锁住天赋?
“十三,我是夺天祭。”
说完,灵淅转过身,背对着十三。
好一会,
张十三刀:“那个,你一直背对着我干嘛?”
灵淅:“十三?你没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