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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女士,我们工作的难处请你们理解……我们没有随意破坏您的财务。”

“两位应该知道,作为海上监狱,囚犯就是我们买进的货物,一旦上船之后,囚犯就与外界没有一点关系了。”

“囚犯一切的开销拥堵都是我们负责,为了减少开支,一些有慢性和消耗性疾病的囚犯,我们都是及早处理的。”

“不过请放心,这样他们依旧能为您创造利益。”

“哦?死了还怎么为我创造利益?”林慕舒淡淡的问道。

“虽然这些人或多或少都有疾病,但是毫无疑问,他们的身体大部分还是很健康的,我们与许多医院,大学等等机构都有着暗中协定,他们的器官和尸体都是紧俏货色,至少可以赚回本钱。”典狱长小声说道。

随着文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权越来越得到重视。

一个人最后的人权,体现在对自己遗体的处理权力。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无遗嘱交付给亲属处理,无遗嘱也无亲属的,默认火化处理。

这是最基本的尊重,也是作为人最后也是最起码的权利。

但是,这样的权力,造成的是可供研究和利用的人类遗体稀少缺失——基本上很少有人会在死后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来以供研究。

许多大学,医院之类的场所,都极度缺乏人体标本。

这也就形成了海上监狱的另一条黑色利益链——人体贩卖。

被海上监狱买走的囚犯,生前必须兢兢业业的为监狱方工作,赚取资产,死后身体也会被当做商品。

犯人的数据库中有着犯人的详细信息,一些医院做手术需要用到稀少的血液,特定的肾脏,心脏,角膜等器官时,对应的犯人就会被提取出来,送往医院。

当然,这样的交易得靠运气,器官需求者必须有钱。

如果犯人幸运没有被当做供体,那么在死后会作为标本送往医院和学校——当然,医院和学校得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