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你以为你在打听什么事情?!”尼克劳斯怒声问道。
“这些事情很重要吗?”
“无比重要!”尼克劳斯恨恨地盯着不臣,“不过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告诉你的!就算你杀了我!”
“唉!”不臣轻叹了一声,“你知道吗?在见到你也在使大枪时,我是十分兴奋的,终于有一个能与我大战一番的对手了,只是,我却发现我如论如何都打不过你。”
“哼,你还太嫩了!”
“是啊!”不臣十分干脆的承认了:“但你却没有资格说我。”
“我没有资格?!”尼克劳斯怒极反笑。
“因为你的大枪是假的啊!”不臣一脸遗憾的道。“我就算再嫩,枪法也是真的,而你就算再像真的,也是假的!”
“假的?!”尼克劳斯瞪大了双眼。
“是啊。”不臣点头,注视着尼克劳斯的眼睛,“你只是个僵尸而已,哪里来的感觉?既然没有感觉又怎么可能练出听劲?因此不管你的枪法有多像,那都是假的!”
再与尼克劳斯较量听劲之时,不臣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那就是对方的听劲尽管很高深,但却总让人感到不纯粹,这感觉很玄妙,一开始不臣被尼克劳斯打懵了,没有体察出来,后来与其他三人围攻对方时,静下心来细细体会,这才发现,那种感觉是生硬,是一种虚假之感,再一看到罗根与肖恩已经累的气喘吁吁,而尼克劳斯仍然面不红,气不喘之后,他就断定了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
僵尸如何能人枪合一?!
唯一的答案是尼克劳斯生前曾经练过大枪,知道那种感觉,然后在转化成血族之后用生前的记忆,使用大量的时间将之模仿了出来,尽管他的枪法是假的,但是由于模仿的时间太久的缘故,已经变得极其逼真了!
尼克劳斯撇了撇嘴,此时他的心情已经平复了下来:“真的又如何?假的又如何?你不是我的对手这一事实不会有任何改变。”
“但你的性命现在在我手上。”不臣笑眯眯的说道。
“有本事你不要用枪!”
“不不不!”不臣摇了摇枪口,“这可不行!”
说着话,他朝着尼克劳斯的血尸马的脑袋开了一枪!
顿时,那血尸马便被打的脑浆迸裂,血浆横飞!将尼克劳斯掀了下去!
“你……?!”只是失去爱马的尼克劳斯却惊讶的瞪大了双眼。
“我为什么不杀你,而杀你的马?”
不臣也片腿从黑马王背上跳了下来,他摸了摸黑马王大汗淋漓的皮肤,有些无奈地说道:“因为这家伙已经很累了啊!”
“你疯了么?”尼克劳斯难以置信的看着他,“你这是找死!”
“找死?”不臣转过头瞥了他一眼,“我是真的,你是假的,真的如何会输给假的?”他刚才之所以忍着不用火~枪,就是打算用自己的武艺堂堂正正的打败对方,现在既然已经摸清了对方枪法的虚实,自然不会再用了!
“你这是认不清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