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有自己的名字,叫做妹妹。它光荣完成任务,摇着小钻风似的尾巴跑到一旁,用狗头蹭了蹭男人的鞋,嘤嘤的撒娇要摸摸。

一只修长的手抚上了狗头,骨节分明,白皙,优雅。

这样的手,应该放在博物馆,福尔马林里泡起来观赏。明棠醉悠悠的想。

“明小姐。”男人的声音低沉悦耳,说不出来的好听。

明棠一听这声音,浑身打了个激灵,一下子就清醒了。

“爷爷托我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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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棠坐在车后面,前面妹妹一直在副驾驶上,不停的回头看她。

白起误我。

明棠整个脑子里都是这四个大字。

妹妹那双冰蓝的狗眼瞅着一脸生无可恋的明棠,到后来所幸趴在座椅上,歪头朝着她这边看。

“坐好,妹妹。”

声音是从明棠左侧发出的,语气很轻,淡淡的,但是很有用。

妹妹听见他说话,立马轻轻呜呜了一声,像是在撒娇一样,把头放在两只小爪子上,忧愁的盯着他看。

男人今天穿了干净的白色衬衫,黑色西裤。一眼分明的打扮,穿在他身上却有几分骄矜的贵气。

用明棠的话说,只要再往他手里塞个红酒杯,就可以直接去参加宴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