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苏墨一直不说话,
宋乐琦心一横,再次开口。
“做个交易吧!”宋乐琦薄唇轻勾,笑着道,“我打听过了,这么多人中,你门路最广,跑路对你来说应该不是难事,可跑路要钱,这么短时间,你去哪筹钱,除非去抢银行。”
说完,就把手腕上的手表脱了下来,百达翡丽,虽然是旧款,但也值不少钱。
“这个表给你,带我一起走。”
苏墨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没错,这表以宋乐琦的家境,肯定戴不起的,肯定是哪个富二代送的,现在随手又送了出来,
果然是败家拜金不靠谱的女人。
“有没有劳力士?最好是金表!”
宋乐琦听到苏墨松口,也暗松了口气,不过又在心中吐槽一声,不解风情的家伙,活该单身一辈子。
不过,劳力士?
“这也是名表,百达翡丽哎,不比劳力士差的,外面最少能卖十万。”宋乐琦鄙视地望着苏墨,连百达翡丽都不认识。
苏墨反而像看傻子一般看着宋乐琦,混血儿是很养眼,十岁正是最美的时候,就是见识低了点。
“傻妹,百达翡丽我识的,但普通人可分不出真假,只有到拍卖行才能折现,黑市上哪里能找到买家。”
“劳力士就不一样了,通行世界,任何一家典当行都收。
你知道为什么小混混出头第一笔钱就买劳力士?那都是为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你如果看到某个黑道大佬要把百达翡丽换成了劳力士,那这就表示这个大佬要跑路了。
所以劳力士才是硬通货,跑路的时候比金条比钱还硬实,傻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