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我们同用辽语,我说我叫阿移,他说他叫阿惟。
阿惟是个博学的人,给人如沐春风之感。我二人言语投机,酒过三巡,他称兄,我自称弟。
他说他是宋辽边境的商人,此番来辽是做绢丝布匹的生意,我说我家住南京某村,仗着年轻离家四处游历刚巧至此。
我二人相谈甚欢,一直聊到深夜,第二日午后同膳,又相携出游。
包袱我丢在客栈,只带了银钱和父亲所予匕首在身。
阿惟见了匕首甚是喜欢,拿在手中看了又看,我见他如此喜爱这柄匕首,心中暗道,若此匕首不是父亲之物,送他也无妨。正怕他觉得自己小气,有心解释又不好开口,便听阿惟问道:“这匕首打造得着实精致,其上镶嵌珠玉,想必价值不菲。”
我借机道:“实不相瞒,此物乃小弟之父的旧物。此番出门,家父特许小弟随身带着,并以此物寻得故人。”
“故人?”阿惟问道。
我不便细说,只点了点头,阿惟也没细问,将匕首还与我后,并肩与我行于街头。
这时却见街头一阵骚动,竟有兵丁横冲直撞,拿着画像四处寻人,其中还有一个熟悉的声音。我认出那是阿秀。
阿秀带着哭音寻人便问:“有没有见过我家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