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夏日酒店的六楼里,宋凌和十几名队员正藏在一个小型会议室里。他们用沙发桌子等物堵住了大门,门外嘶吼连声,大门给活尸撞得呯呯响。
那条门缝里,探进来一条条手臂。这些手臂皮肤苍白、遍布黑色血管、脱皮的、掉血的、甚至有白森森的臂骨捅出来的。密密麻麻,疯狂地捉挠着大门,将另一边的门扉抠出许多错乱的甲痕。
一只活尸努力从门缝里挤进了小半个脑袋,蓦然一道刀光闪过,将这只活尸的脑袋劈开。血箭喷溅,一道身影持刀闪退,窗外的阳光落在他身上,正是宋凌。
宋凌喘着气,他身上穿着一身防暴盔甲,里面则是刘浪给他的强化衣。现在这身盔甲遍布划痕,不知道被活尸捉了多少遍。
那把长刀更是崩角块块,大大小小的缺口让刀锋看上去就像一把锯子般,显然,它已经无法再用了。
“宋队,小任不行了!”
后面,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急急叫道,他脸上有一条血肉模糊的豁口,是在逃命时被锐器刮出来的,深可见骨!
就在地毯上,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正全身抽搐,他大口喘息着。此人身上已经遍布黑色血管,眼珠子也渐渐蒙上了一层白灰,看样子用不了多久就会尸变。
宋凌跑了过来,蹲了下去,捉住年轻人的肩膀道:“小任,坚持住,头儿会来救我们的!”
小任努力挤出一道笑容:“我不行了,宋队。杀了我,杀了我吧!我不想变成怪物,我不想害人。”
“求求你,杀了我吧!”
宋凌钢牙紧咬,这个年轻人叫任直,跟了他挺长一段时间。任直很机灵,探路的工作几乎都是他干的。他也很腼腆,喜欢一个姑娘,却不敢说出来。后来那个姑娘被活尸咬了,还是任直亲手杀了她,以免她变成活尸。
没想到,今天轮到任直了。
宋凌眼睛微红,拍了拍任直的肩膀道:“我知道了,把眼睛闭上,我保证你不会感到痛苦的。”
任直呵呵笑了声,闭上那开始灰白的眼珠,喃喃道:“小花,我来找你了。你说过会等我的,可不要骗我啊。”
轻轻的一句话,却听得周围十来个大老爷们眼睛全红了起来。宋凌拿出一把手枪,冰冷的枪口抵在任直的太阳穴上。
“你先走一步吧,小任。等着宋哥,我会去找你的。如果还有下辈子,咱们再做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