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人可是铁了心的要他死,打断了腿扔在阴暗潮湿肮脏的牢里任他自生自灭。没医没药,连口干净的水斗喝不上,一关就是半个多月。现在想想他可能就是命太贱,贱到脸阎王爷都懒得收。
在那黑乎乎的牢房里醒过来,血淋淋的断腿骨头都露在外面,白生生的很是刺眼。他到也不觉的疼,都麻木了。外翻出的腐肉上已经长了蛆,一个个吃的肥白滚圆,爬都爬不动。
他把那些蛆一个个挑下,然后用破碗的边刮掉腐肉。这时候才觉得痛彻心扉,可痛归痛,他还是不想死。
死确实是一种解脱,但死了就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
当年大管事放似雨也是从掌刑司出去的,断了腿去了半条命,可最后不也照样翻盘。他张顺未必没有这个机遇。
他不想死,他要活着,要活着看清楚自己的命运。
喘口气,用衣袖擦了擦头上的汗,张顺咬咬牙。
在大牢里刮腐肉,吃蛆虫,他为了活下去,什么都不在乎。在关了一个多月以后,来看他的牢头都惊讶,自己竟然没有死。也许是因为自己这宗坚韧和对生存的渴求打动了牢头,他通报了上面。自己就被放了出去。
当然放出去以后等待他的并不是幸运,而是更多的苦难。但曾经如此接近死亡,他已经对苦难免疫。受点皮肉之苦算得了什么?受点言语辱骂算得了什么?他都是差点死过的人,他有勇气拿起破碗刮自己的骨头,听过那咯咯的声响之后他还有什么可怕?
他只怕死,怕死了就什么机会都没了。
他忍辱偷生,钻裤裆,喝尿,掏粪,倒马桶,刷阴沟,这些他都干。一干就是两年多,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人记得他,也不再有人挖空心思的欺负他,提放他。他就是皇宫阴沟离得一只臭虫而已,大家避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