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续保持沉默,我们都对如烟太了解了,如果程英不事先放下话,如烟一定会怒其不争,眼下,她只得忍下。
如烟嘴角掠过一丝苦笑,“英子,你自己觉得值得那就去做吧,我不会骂你。”她举起手中的高脚杯,“来,为了你的幸福我们干一杯。”
她以为是在敬酒呢,话虽如此,四人的杯子还是碰在了一起。
这又是一出为爱走天涯的典型。
之前是竹喧,现在程英也走上这条路,对此我虽不表露任何观点,但私底下我是极其佩服她俩的,要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生存下去,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啊。
我也曾考虑过,要是当初向晖早些告诉我他的决定,并且要求我同他一起出国深造,我会不会舍得丢下父母,抛下朋友,毫不犹豫的跟随他去。
答案是否定的。
我对自己缺乏信心,我不够独立,我只适合在家人的包容下生长,所以,我不会答应。
晚饭之后,在如烟的提议下,一行四人前往钱柜复兴公园店。路稍有些远,坐在出租车上程英一个劲的打瞌睡,头部随着车颠簸左右摆动,我和如烟相视一笑,这丫头,要做出这个决定,也是挣扎了很久。
如烟和竹喧是出了名的麦霸,以前寝室出去k歌时,话筒基本就在这两人手中转,有时候还会为争唱一首歌大打出手,今次没有竹喧在场,如烟也显得意兴阑珊。
程英独自坐在角落,黯淡的灯光打在她脸上,有点模糊不清,我推推她,“开心点,你去北京以后,这样的机会可不多了。”
程英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捏捏她没有多少肉的小脸,“唱什么歌,我帮你去点。”我朝着子瑜努努嘴,“她一个人在那唱的不亦可乎,我们也跟她抢话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