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白痴,他们变了丧尸,那我们还活不活了?不赶紧想办法拉人手找物资啊!”
两人一番讨论加辩论后,终于达成了一致结成末日团伙,专门打劫物资和女人。
其实这目标的最后一条才是最重要的,毕竟刚出狱嘛,哪儿能憋得住啊。
就这样,两人便决定用熊所当引子,去试探吴天华一伙,看里面到底有多少人,再找机会下手。
临到打算放开熊所时,黄平安眼尖,一下就看见了熊所屁股后面的手枪。
很多时候,普通人对枪都持以“可近观而不可亵玩”的态度。
其中一部分原因便是,枪这东西对男人的吸引力堪比挖掘机,是一种来自骨子深处的热血渴望,是对力量和掌控的渴望。
而普通人自知并没有驾驭或保存枪支的能力,所以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即使某天发现大街上掉了把枪,也不会产生私心将其据为己有。
当然了,这种吸引力并不是很个人都能抵御的,而黄平安和陈顺利就是其中之一。
在发现手枪的第一时间,黄平安便闪电一般将手枪抽了出来,顺带还将熊所的枪套也卸了。手枪枪套一般会附带几发子弹,方便取用。
这是把92式警用手枪,9口径,半自动拉杆分离式击发,枪身经过烤蓝处理后泛着幽幽黑光,基本不反射光线,重量轻使用击发简单。
黄平安爱不释手地抚摩着这把手枪,自枪把上似乎传来一股只有男人才能体会的热血杀戮之感。
在这一瞬间,他好像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充满力量和诱惑。
有了手枪后,黄平安的计划就更大胆了,他不仅想试探下吴天华那屋子里有多少人,还想利用丧尸容易被声音吸引这一特性,一举拿下吴天华!
就这样,在两人极为亢奋炙热而又痛快无比的眼神中,被当成丧尸卒子的熊所砸响在红色铁门。
其实坦白来说,黄平安和陈顺利并没真想干掉吴天华,而是想收服他当个使唤的或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