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蒙意味深长的说道:“可能对你这样的大小姐来说,这地方连垃圾场都算不上,但对有的人来说,只要能够活下去,他们可以忍受任何恶劣环境。”
他一边说一边就朝风沙中走,艾森黛尔急了:“等等,你要去哪?”
“我当然是去找人!”丁蒙头也不回。
艾森黛尔赶紧跳下岩石,一扭一扭的跟在他后面:“喂,你这是想把我抛下不管吗?”
丁蒙转身道:“你又想干什么?”
艾森黛尔撇了撇嘴:“我走不动!背我走!我身上酸痛!都是你害的,这点小事情对你来说不算事吧?”
你一个高级战圣走不动路?你唬谁呢?
丁蒙想了想,决定还是忍了:“好吧!我背!”
这场面就有点尴尬,艾森黛尔无论个头还是体格都比丁蒙大,丁蒙看上去像是背了一条大汉在背上。
艾森黛尔暗自得意,哼哼,本小姐动不了你,但让你当苦力还是不错的。
两人穿越阵阵风沙形成的障碍,约莫步行了一个小时,终于来到了一片由石山组成的小山脉前,这片山坡并不高,但是山脚下却有一个个用石头垒起来的小平房,这赫然是一个人类村庄。
看见这个破败的村庄,丁蒙就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把艾森黛尔放了下来。
艾森黛尔显然很聪明:“你来过这个地方?”
“是的!”丁蒙看上去很平静,可是眼中却透着一丝丝的怀念之色。
当初公主把他从大盛王国时空传送到圣辉星系,第一传送点就是这个村子,那时候他根本抗拒不了圣灵的力量,直接就在河边昏了过去。
还是相同的小河流,河边依旧有人,是一个虎背熊腰的少年,少年只穿着一条裤衩,全身皮肤呈现一种健康的古铜色,肌肉异常发达,他正拿着一根骨刺材质的渔枪在扎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