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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程之语此刻就像警匪片里的正在执勤的警察一样?因为

三天前。

程之语正走在c1副楼的楼下闭着眼睛打哈欠,睁开眼睛突然看到了眼前有一束大大玫瑰花。

“哇!好漂亮!”程之语看到玫瑰花后眼睛都亮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喜欢。”顾廷微笑着说。

程之语抬眼看着顾廷,看到他那双饱含感情的双眼,她后退了一步,“我喜欢花和能不能接受你的花完全是两码事啊。”

顾廷又靠近了程之语一步,“你喜欢花,我刚好又送你花。这不是正好了?”

程之语无意识地抿着嘴,她想了想,唉,怎么拒绝会比较好呢?毕竟这是一个救命恩人,怎么说也是不能伤到人家的。然后她转过身就走了。

顾廷立马追了上去,有点委屈地说,“怎么了嘛?我是送错了吗?我记得你上次去探病送的就是路易十四,这不代表你喜欢这种花吗?”

程之语说道,“我去探个病送个花并不代表我就喜欢这种花呀,难道别人去探病送的百合花啊其他什么的都是人家喜欢吗?这也太绝对了呀。”

顾廷笑道,“那倒不是,但十个人里面,九个都不会送玫瑰花探病。只能说明你特别喜欢这种花,所以下意识认为探病送最好最香的花别人也会喜欢。可是,你没有想过吧,万一人家不喜欢呢?”

程之语有点懊恼,突然想起冯靖琦也说送路易十四不好,“我知道我错了,我喜欢的别人不一定会认为是好的。可是那只是我的一片心意”

顾廷摸了摸程之语的头,“没关系的,他不喜欢,我喜欢!所以,我和你比较适合在一起。”

程之语微微皱了皱眉头,她怎么觉得自己好像被套路了?好像,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你这个推论什么啊!人家唐初墨也没说他不喜欢玫瑰啊!”程之语气嘟嘟地说。

顾廷站在程之语的面前,儒雅地说,“女孩子找爱人,还是要一个爱自己的人。就比如我,我这么优秀,你真的不考虑考虑吗?”